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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
日期:2022-07-16 浏览

 为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加快我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同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的通知(吕人社函〔2022〕335号),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2〕567号)的要求,根据各单位用人申请情况,决定录用7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现将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优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面向社会公开录用,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核评定等方式,择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录用原则

录用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录用对象

具有兴县户籍,并经政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身体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一)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

(二)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在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

(五)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2日。

2.报名地点: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时需提供:

《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毕业生提供)、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1份;

近期免冠照片2张。


另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城镇居民家庭成员需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失业一年以上证明;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贫困证明;失地农民应持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证明和乡(镇)派出所出具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证明材料等所有相关情况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资格审查时不能再补交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录用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三)面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公示

面试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核实确有问题,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五)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安排上岗。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录用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人社局相关职能科室组成。录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及具体落实。


六、有关要求

1.签订合同:报名人员经录用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需到人社局备案,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合同期满,自动退出。


2.考核管理: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签到考勤制度,用人单位批准请假天数连续超过一月者,取消该岗位。每月考核结果5号前报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对于违反单位工作纪律、无故脱岗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单位可以自主决定辞退,并于辞退当月上报人社部门。


3.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地区分类最低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享受岗位补贴每月176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岗位补贴中扣除。


附件 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